关于2008年“五·一”节放假的通知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学校2008年“五·一”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1、5月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

2、其中,5月1日为法定假日,5月3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5月4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5月2日(星期五),5月4日(星期日)上5月2日(星期五)的课。

3、5月3日(星期六)正常有课的教师按照课程安排自行补课。

4、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加强值班,认真做好防火、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。

5、5月4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表(详见校园网教务在线)。

集团办公室

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